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号文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7,001,976.52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5,391,005.93元后,余额1,791,610,970.59元由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1,791,610,970.59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股票登记托管及限售费用 798,256.2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790,812,714.39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7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54,190,700.00元(不含账户手续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3,718,504.71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还使用1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2月,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于使用期限到期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5月,公司分别使用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账户3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账户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于使用期限到期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6月,公司使用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账户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未到期。
2021年8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调整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为遵守国家产业及生态环保政策,全面支持国家重要战略部署,有效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主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0,481.89万元,其中:19,333.1万元用于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51,148.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根据国家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相关规划和公司“聚焦主业”战略发展需要,延长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实施期限,并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1年8月,经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调整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为遵守国家产业及生态环保政策,全面支持国家重要战略部署,有效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主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海德体育网址,经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70,481.89万元,其中19,333.1万元用于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剩余51,148.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延长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一、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 1.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文件要求,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公司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的划定任务300万亩,并以属地农场公司为主体,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2019年底,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2020年,海南省各市县政府按照规定陆续与各农场公司签订了《天然橡胶保护区管护责任书》,明确规定不允许在橡胶保护区内发展非橡胶林木果业,橡胶保护区的划定限制了公司发展非胶农业的项目用地。 2.海南加大生态环境整治,规范林业用地。根据国家环保督查情况,2018年3月,海南省政府加大了生态环境整治力度,规范橡胶更新地的用途,不允许橡胶更新地用于种植草本作物,公司原申请的募投项目香蕉、凤梨等高效农业属于草本植物,属于严禁范围,极大地影响了非胶项目的推进。 3.近年来,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政府关于“两区”划定的工作要求和天然橡胶战略资源重要性,公司逐步调整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天然橡胶产业,逐步调减非胶种植计划,特别是香蕉、凤梨等草本植物的种植计划。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审慎性原则,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于2021年8月终止了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 二、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 1.根据国家环保督查情况,2018年3月,海南省政府加大了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出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公司多数基地区域的橡胶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约占胶园总面积的25%,这部分胶园的更新受到林业政策限制,只能小面积实施人工作业,无法规模化更新和种植;另外,由于受林业政策影响,部分基地的胶园实行采伐指标的限制,即年度指标超限,需停止采伐。受上述客观原因限制,延缓了公司特种胶更新种植的进度。 2.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橡胶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公司在实施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时,优先使用了国家补贴的项目资金,导致募集资金投入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截至2020年12年31日,公司共完成特种胶园更新种植21.82万亩,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原计划 30万亩的规划面积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完成原定方案的胶园种植计划,对标国家天然橡胶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公司延长了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实施期限,并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021-2025年,拟完成胶园更新种植10.5万亩,预计公司在2025年可累计完成特种胶园更新种植32.32万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606.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众环专字〔2018〕170036号验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海德体育注册。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正文第三部分中“(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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